合同纠纷
来源:王国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1-10-30
人浏览
安阳某纺织公司租赁一公司厂房场地。双方签订合同后,纺织公司付了90万元的定金。合同履行不久,出租方将该厂房场地卖给他人。双方发生纠纷。安阳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出租方赔偿纺织公司38万元。纺织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接受委托后,针对一审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证据证明事实;就适用法律问题据理力争。最终,河南省高级法院判决出租方赔偿纺织公司110余万元
以上内容由王国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国明律师咨询。
王国明律师
帮助过 781 万人好评:6
河南省安阳市东风路南段(七仙女转盘北50米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