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扬州律师 > 李红霞律师主页 > 亲办案件 > 案件详情
律师信息

婚姻案件

作者:李红霞律师 发布时间:2011-10-18 浏览量:0

原告郭建华与被告王芳因双方父母的矛盾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原告委托我作为代理人后,经过与原告的交谈,觉得原告与被告感情还是存在的,只是迫于双方父母的面子问题僵持不下。本代理人征得原告同意,在未起诉前首先与被告电话沟通,发短信沟通,得知被告也不想离婚,造成双方不见面,争吵的原因还是因为长辈之间的矛盾导致的。因此,在了解情况后,为了给原、被告及长辈一个台阶下,将将案件起诉到法院,建议诉前调解。在法官的配合下,本代理人与法官共同努力让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家长非常满意。本案件结束后,原被告一起到本代理人单位表示感激。
李红霞律师

李红霞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2:00

律所机构: 江苏新浪潮律师事务所

136-0527-8725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