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无可辩的案件仍然为被告争取到15%的诉讼利益【判决案号:(2011)松民二(商)初字第1022号】
来源:耿刚律师
发布时间:201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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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上海某新材料公司,因拖欠货款被诉至法庭,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无可辩之处,但耿律师凭借丰富的诉讼经验,认为该案具有调解结案的空间,经过与主办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最终原告方同意在其诉讼数额基础上降低15%,与我方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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