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已停工停产,还能追回所欠的钱吗?
来源:谭业森律师
发布时间:2011-08-25
人浏览
广州的A公司一直与惠州的B公司有贸易往来,至2010年5月,B公司欠A公司货款30多万元。2010年5月底,A公司的业务员打听到B公司的老板跑了,公司面临停产、解散。本律师接受A公司的委托后,48小时之内起诉到法院并对B公司的产品申请了财产保全。由于起诉和财产保全及时,最后A公司顺利追回30万元货款,而B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大部分都不能追讨到货款。详见(2010)天法民二初字第1202号民事判决书。
以上内容由谭业森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谭业森律师咨询。
谭业森律师
帮助过 800 万人好评:1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6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