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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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定案例:双方跨国离婚多次未果,这次终于判了
作者:沈辉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09 浏览量:0
原告:韩某,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龙某
被告:杜某,男
案由:涉外离婚纠纷
【案情简介】
事实与理由:韩某、杜某于2008年在新加坡工作认识,2009年10月23日在陕西省民政厅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在马来西亚生活,但由于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思想观念差距巨大,没有建立应有的夫妻感情。2011年原告回国照顾母亲,期间短暂返回马来西亚后又回国,在成都工作至今。原告在国内期间,被告两次申请离婚但均未办理手续,因双方多年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办案经过】
承办律师详细询问当事人对离婚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具体想法,准备起诉材料与翻译材料,联系最高人民法院对外送达,后未送达成功改为公告送达。于2021年3月1日开庭审理并作出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案件结果】
四川省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民事判决,准予韩某、杜某离婚。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韩某与被告杜某离婚;
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300元,由原告韩某承担。
【律师点评】
不得不说,相比于涉外婚姻的登记程序,涉外婚姻的离婚官司要复杂得多。
而本案较连贯,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导致的涉外离婚纠纷。办理离婚案件的重点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虽然没有涉及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相关的问题,但办案周期也还是要比普通离婚官司长得多。因此,一般处理涉外离婚纠纷时,需要代理人思路清晰,运用法律准确。
夫妻之间如果感情已经破裂,双方已经无法维持婚姻关系,对于这种送达比较复杂的涉外婚姻案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