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入户抢劫”,被“判一缓二”
来源:郑志芳律师
发布时间:201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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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入户抢劫”,被“判一缓二”
基本案情:
刘某
辩护思路:
郑志芳律师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从表面上看,与抢劫的特点极为相似,但实际上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郑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主要有:被告人擅闯被害人房间是深度醉酒时的行为,并没有入户抢劫的故意;被告人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应认为是犯罪。
法院判决:
刘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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