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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内赠与房屋在离婚后如何分割

类别:婚姻法/嘉宾:徐浩/来源:快车访谈专栏组/时间:2014-03-20/标签:

  本期介绍:由婚内财产赠与行为引发的纠纷多种多样,如离婚后财产纠纷、确认赠与合同效力纠纷、撤销赠与纠纷、继承纠纷、侵权纠纷等。婚内财产赠与不同于一般赠与在于,赠与人与受赠人的主体特殊,即赠与人夫妻双方具有特殊身份关系;受赠人一般有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父母、兄弟姐妹;赠与意思表示由夫妻双方或单方作出;赠与标的物有动产或不动产。纠纷以赠与房屋不动产为典型。

  本期法律快车知识栏目专访组有幸请到在诉讼方面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北京 徐浩律师】作客现场,欢迎徐浩律师接下来与我们讨论一下婚内赠与房屋离婚时应该如何判断归属。

  【徐浩律师,现任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擅长婚姻家庭,继承,房地产,公司法,劳动工伤,合同法,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等领域的案件代理。咨询电话:13810616158 (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访谈内容

徐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知识栏目的专访。

  主持人好,各位法律快车的朋友们,您们好!

  夫妻婚内赠与房屋的行为如何认定?

  夫妻婚内赠与实质是合同的一种,我国合同法设专章对赠与合同进行了规定,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夫妻之间特殊的身份关系,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完全是有效的。

夫妻婚内赠与如何生效?赠与关系如何成立?

  因为婚内赠与也是赠与合同的一种,为了使赠与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建议各位朋友以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的方式确立赠与关系,并约定生效条件及时间。
  一般来讲,只要赠与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具有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赠与关系即可有效成立。

徐律师,您能详细讲解一下夫妻婚内赠与房屋在离婚时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分割吗?

  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自行协商
  如果夫妻是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那么对于夫妻婚内赠与离婚如何分割,完全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可以分割,也可以不分割。但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以后,夫妻必须严格履行协议的内容。
  (二)诉讼解决
  如果夫妻起诉解决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则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由于夫妻婚内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被赠与人的个人财产,因此夫妻婚内赠与的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夫妻婚内赠与属不属于共同财产?不是的话,如何判断房屋归属是谁?

  夫妻婚内赠与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赠与的房屋是被赠与人的个人财产。

夫妻离婚分割婚内赠与房屋有什么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婚内赠与房屋离婚后能不能反悔?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若赠与的财产是需要办理过户的不动产,那么尽管签订了婚内赠与合同,只要未办理过户,赠与人也是可以请求撤销的,也就是允许反悔。

受赠一方在获赠时应注意什么?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保证自己的权利?

  作为受赠方,应该在赠与合同成立后及时要求赠与方办理过户手续;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过户,也应该及时将赠与合同办理公证。
  做到了以上两点,即使赠与人不想继续履行合同,也不能行使撤销权,被赠与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徐浩律师接受本期的专访问答,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访谈栏目的大力支持。我们下期再见!

  再见。

婚内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依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占有、使用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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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浩律师

徐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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