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金华律师 > 罗钟亮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多少年以上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0-23 浏览量:0

 一、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多少年以上

  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最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如下:

  1.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3.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 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4.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挪用公款如何定罪

  挪用公款根据不同情形有以下几种定罪:

  1.贪污罪: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2.挪用资金罪:私人企业职工挪用公款的,属于私营企业职工不属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所以按挪用资金罪进行定罪。

  3.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定为挪用公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义乌罗钟亮律师提醒您,挪用公款追诉时效:

  1.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是五年;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或者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服务地区: 浙江-金华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浙江绣湖律师事务所

136-7681-1945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