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内资公司的流程(一)
内资公司、企业设立登记流程包括:
1、名称核准;
2、经营范围行政许可项目审批;
3、公司设立注册登记;
4、刻制公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统计登记;
7、办理税务登记证。
具体流程如下:
1、名称核准
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需提交的文件:
①《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②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股东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名称查询前,另需确定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及出资比例、公司经营范围。
工商局收取上述材料后进行核名后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经营范围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需提交的材料根据许可经营的项目不同而不同。
3、公司设立注册登记
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需提交的文件: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表;
③法定代表人信息表;
④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
⑤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⑥公司章程原件;
⑦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⑧关于董事、监事和经理任职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⑨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⑩租赁协议以及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⑿股东需要当场去工商所进行备案
⒀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复印件。
4、刻制公章
主管部门:公安局。
需提交的文件
①填写《印章定制单》
②商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刻制印章申请函(规格为A4纸,须打印,注明单位名称,须刻制印章的名称、数量;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⑤经办人持有法人代表签字的介绍信;
⑥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组织构代码证
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
需提交的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新设企业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写《组织机构情况表》,并盖公司公章。
6、统计登记证
主管部门:统计局。
需提交的文件
①单位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或者有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③填写《××市统计登记申报表》。
7、办理税务登记证
主管部门:税务局。
需提交的文件:
(1)新设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新设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新设企业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6)租赁协议以及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新设企业公章。
上述材料是一般情况下申请注册公司的必须提供的,具体根据情况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