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镓榕律师

刘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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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适用于轮流抚养孩子的情况)

来源:刘镓榕律师
发布时间:20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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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书


男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
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市__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夫妻感情破裂,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_____与女方_____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约定
(一)子女抚养权归属
双方同意对婚生儿子(女儿)采取双方轮流抚养的方式来操作,具体如下:
1、婚生儿子(女儿)从男女双方办理完毕协议离婚手续之日起由女方抚养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____元,在此期间,女方同意在不影响儿子(女儿)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每月可探视孩子_____次,具体方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2、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孩子满十八周岁,儿子(女儿)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____元,在此期间,女方同意在不影响儿子(女儿)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每月可探视孩子_____次,具体方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3、女方承诺在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与男方办理好将孩子交付给男方的相关事宜,并将孩子的相关身份文件(如出生证明、户口本等)同时交给男方,便于孩子的生活和就学。若女方届时不配合男方办理孩子的相关交接手续,则男方有权要求女方继续履行该义务,并且男方有权另行要求女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的赔偿金
(二)抚养费承担以及支付
1、男方承担的儿子(女儿)抚养费月标准为:________元人民币/月,支付至儿子(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止。
2、男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将抚养费用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内:
3、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三)子女探视权的履行
1、男方享有对儿子(女儿)的探视权,每月两次,为保障儿子(女儿)的正常生活,具体安排为:上午点到下午点。该探视权在每月双周的周六进行。
2、男方有权带儿子(女儿)到自己的住所度过上述探视时间。男方自己或男方父母对孩子的接送行为,视为男方的探视行为。为防意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代为探视和接送。
3、探视时,男方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愿,并对儿子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不得有伤害儿子(女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4、如果双方中有一方无法遵守该约定,该方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除非不可抗力,双方必须始终遵守有关儿子(女儿)的探视和留宿的共同约定。
5、除非不可抗力,男方必须根据双方事先商定的日期和时间将儿子(女儿)送还给女方。
三、财产处理:双方无共同财产、也无共同的债权债务,双方之间无任何财产争议。
四、双方签署本协议时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诈,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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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镓榕律师
刘镓榕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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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807号五洲国际大厦11楼05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镓榕
  • 执业律所:上海君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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