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镓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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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以双方名义购买、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在未能结婚的情路况下如何分割?

来源:刘镓榕律师
发布时间:20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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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双方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争议房产的大产权还属于开发商,所以双方无法分割产权,但双方可以在相互认可出资的情况下采取以下两种途径来解决:第一,通过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的方法,在征询开发商同意后,一方将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另一方,即合同法上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然后进行合同买受人的主体更名,由一人独自作为买受人,一方以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另一方有权要求得到相应补偿。第二,如果双方均不愿意放弃房屋产权,可由双方按照各自出资额比例,继续办理产权证,对该房屋按份共有。但是,在双方均不认可对方出资份额并以现金出资的情况下,又都无证据足以证明各自的出资,则只能由双方按照各占一半的比例平均占有房产份额。

 

 律师建议在双方联名购房的情况下,应当对各自的出资金额和产权份额作出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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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镓榕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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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刘镓榕
  • 执业律所:上海君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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