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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来源:贾卫龙律师
发布时间: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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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快餐式感情和盲目催婚现象,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不少夫妻会选择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离婚诉讼按照法定流程进行。那么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3、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五)离婚诉讼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二、诉讼离婚都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诉讼离婚都有如下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前述法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案件子女归谁抚养

  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依照《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诉讼需要准备好结婚证、夫妻二人的身份证、民事诉讼状一式两份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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