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的负担
来源:李研律师
发布时间:20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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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的负担
1.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责;
2.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当事人可协商负担诉讼费用;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决定;
3.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
5.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
6.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
1.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责;
2.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当事人可协商负担诉讼费用;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决定;
3.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
5.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
6.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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