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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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十五)

来源:杨卫律师
发布时间:201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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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后产生纠纷的解决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第9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协议的内容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财产分割协议而产生纠纷,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在确认协议效力的基础上,判决不履行协议的一方按照协议履行。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其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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