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申请复核程序
来源:王建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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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申请复核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和责任划分不符合事实可以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程序:
一、申请阶段。
提交时间: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受理单位:做出事故认定结论的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注意:申请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二、受理阶段。
(一)受理前期工作。
审查周期:自收到复核申请后五日内
审查结论:受理 或 不受理
下列情况复核机构对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二)、复核的具体工作要求:
复核周期: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复核结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 或 维持原认定结论
复核次数: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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