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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退赔偿金是试用期工资还是转正工资

来源:孙志鸿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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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试用期被公司辞退很大原因是因为员工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用对员工给予经济补偿的。那么,试用期辞退赔偿金是试用期工资还是转正工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试用期辞退赔偿金是试用期工资还是转正工资

  赔偿按照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试用期解聘不需要赔偿情况

  试用期内,如果证实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试用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对于试用期的补偿标准没有特殊的规定,由于试用期一般比较短,最长也仅为六个月,因此,其补偿以及赔偿,标准参照正常的劳动关系的相关标准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试用期辞退赔偿金是试用期工资还是转正工资的相关知识,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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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孙志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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