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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后对于债权债务的处理有哪些规定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1-09 浏览量:0

一、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分公司注销时,应成立清算组,公司的债权债务是在清算时处理。注销后基本不涉及债权债务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当一家分公司注销后,如果存在债务问题,可以找主公司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分公司注销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会由主(上级)公司接手,也就是说,当一家分公司注销后,还存在债务、债权的,可以找主公司进行处理。

  而如果发现找不到上级公司,或上级公司一并注销了的话,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该公司的工商档案,档案中会有一个债权债务承受人,如果不存在债权债务承受人的话;

  工商局是不会通过分公司注销或者上级公司注销的。这时,就可以要求该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相关责任,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自己剩余的债权、债务。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如何书写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

  1.投资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当公民,正当共同持有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投资人持有股份。

  2.投资人持有股份,投资人持有股份。

  3.上述股东已经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4.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依法足额纳税,正当经营,公司及代表公司工作的任何职员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5.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未入行任何对外担保及任何典质流动。

  6.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臵权,典质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7.如有违背上述1至6条声明的,有限公司股东,股东,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本声明经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章后生效。

  (1)债权,债务范围: 20××年××月××日-20××年××月××日之未结清之债权,债务。

  (2)登记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20××年××月××日-20××年××月××日)。

  (3)登记地点: ××省××市××镇××村。

  (4)登记凭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三、公司的债权债务怎么查

  提醒您,对于公司的债权债务,可以通过查账的方式进行查询。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购货、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和合同义务等。

  根据法律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可以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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