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济南律师 > 常相坤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政府征收土地及房屋的补偿标准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9-01-03 浏览量:0

一、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下面我先针对政府征收土地的赔偿标准,做简单分析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征地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

具体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可达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二、政府征收房屋赔偿的标准?

下面是对政府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的简单分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所有权人有权获得征收补偿,其中,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价值还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搬迁费的补偿标准,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大小,由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政府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交付前,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支付临时安置费的,参考当地所安置住房房屋租金的市场价格。

如果是征收营业用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常相坤律师

常相坤律师

服务地区: 山东-济南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山东温纳律师事务所

187-6611-8539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