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广州律师 > 吴勇波律师主页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离婚后爷爷奶奶有探视权吗

作者:吴勇波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09 浏览量:0

离婚后爷爷奶奶有探视权吗  

广州吴勇波律师为您解析:

针对离婚后爷爷奶奶是否有探视权的问题,我作如下解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探望权享有的主体为子女的父母,而没有直接规定爷爷奶奶等亲属有探望权。所以离婚后爷爷奶奶不具有探视权。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因此,“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项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如果爷爷奶奶要探望孙子女,只能通过孩子的父亲行使探望权的时候陪同探望。

但是在审判实务中,如果离婚后的一方行使探望权受到阻碍的时候,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探望,一般都会得到支持。但判决生效后,如果承担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话,法院是很难直接强制执行的,只能通过对义务人罚款拘留等间接的方式,来迫使他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

有法律疑难问题,欢迎拨打预约热线,吴勇波律师为您排忧解难,让法律触手可得。


吴勇波律师

吴勇波律师

服务地区: 广东-广州

服务时间:8:00-21:00

律所机构: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136-2223-2003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