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彦斌律师

范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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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经法定程序注销,债务如何承担?

来源:范彦斌律师
发布时间:201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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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解散的要经过清算程序,才能到公司原设立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只有经过这道程序公司在法律上才最终消灭其主体资格。
2.公司要清算的,首先应按照法律程序通知和公告所有债权人,以便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
3.在清算程序进行中,所有在清算之前开始的诉讼、仲裁、执行程序要中止,待清算组接管企业之后,才能继续进行。
4.企业未经合法程序注销的,应继续对原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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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范彦斌
  • 执业律所:天津卫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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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20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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