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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债务纠纷官司需要哪些不可或缺的证据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1-14 浏览量:0

 一、打债务纠纷官司需要哪些不可或缺的证据

  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

  债务纠纷官司案件的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至10万部分按照2.5%;

  2.超过10万至20万部分按照2%;超过20万至50万部分按照1.5%;

  3.超过50万至100万部分按照1%;超过100万至200万部分按照0.9%;

  4.超过200万至500万部分按照0.8%;

  5.超过500万至1000万部分按照0.7%;

  6.超过1000万至2000万部分按照0.6%;

  7.超过200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审理终结时由败诉方全部或者按比例负担。

  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

  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计算三年,如果在这三年中没有要求偿还,债务人也没有承诺偿还,三年过后,诉讼时效终结,此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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