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来源:王兴余律师
发布时间:201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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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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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节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疾病。
《母婴保健法》第九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对患者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间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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