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明律师

冯永明

律师
服务地区:福建-三明

擅长: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138-5085-8268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8:00-23:00)
留言咨询

董某民对“生育八孩女子”的犯罪行为

来源:冯永明律师
发布时间:2022-02-13
人浏览

      2022年2月10日徐州市委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公布:近日,经部、省、市公安机关对杨某侠、光某英(小花梅同母异父妹妹)与普某玛(已去世,小花梅母亲)生前遗物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为普某玛与杨某侠、光某英符合母女关系,结合调查走访、组织辨认,认定杨某侠即是小花梅。经公安机关侦查,董某民(男,55岁,丰县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桑某妞(女,48岁,云南省福贡县人)、时某忠(男,67岁,东海县人,桑某妞丈夫)涉嫌拐卖妇女罪,上述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从徐州官方对“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的调查公布的过程可谓遮遮掩掩,极尽推托责任。也正是因为当地有权管理部门失职,甚至乱作为,而致拐卖妇女事件无法断绝。有关部门失职行为有司必会有后续处置,已搬好板凳静观。这里只对在这起事件中董某民涉嫌触犯的罪名简要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对拐卖妇女、儿童罪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共有八种情形。也就是说对拐卖妇女罪视案件事实而定最高可处死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若仅是单纯的收买,犯罪嫌疑人至多只处三年有期徒刑。

人不是物,不可能捡得到,本案中董某民至少有共同收买小花梅的行为,应当触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同时董某民又用铁链限制小花梅,应当触犯非法拘禁罪。更为关键的是,小花梅已生下八孩,从公布信息来看与其生下小孩的为董某民,而小花梅属于精神病人,缺乏正常的认识能力与意志能力,不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意志,应推定违背其意志,应以强奸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也是如此规定: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董某民涉嫌触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强奸罪。

       再来看,董某民与小花梅的“结婚”是否可以阻却董某民的强奸行为。原来的婚姻法及现行民法典虽然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但结婚也属于民事行为,需要受到民法总则民事行为成立要件“意思表示真实”的规制。结婚需要当事人自愿,并亲自申请结婚登记。而本案中小花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作出合法有效的意思表示,亦无监护人代为表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效力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因此,董某民与小花梅的“结婚”无法阻却董某民的强奸行为,强奸罪名成立。


以上内容由冯永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冯永明律师咨询。
冯永明律师
冯永明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2951人好评:1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联大厦十一楼
138-5085-8268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冯永明
  • 执业律所: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504*********98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福建-三明
  • 咨询电话:138-5085-8268
  • 地  址:
    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联大厦十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