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卖”欺诈 买家可要求赔偿
来源:孙湖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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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湖律师表示,消费者拍下商品并付款,这与卖家达成了购买合同,电商一句“超卖”不发货涉嫌违约,消费者可以追究卖家及电商的违约责任;卖家明知自身库存不足,反而加大宣传推销,属于欺诈行为;在“超卖”现象发生后没有及时主动做好善后工作,放任结果的产生,涉嫌简介欺诈。
综上可以判断,消费者可就卖家及天猫商城的行为进行法律维权,要求商家“退一赔一”,只退款不赔偿被指“霸王”这样的规定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对于消费者维权所需要的证据,孙湖律师指出,首先要固定证据,交易记录截图、支付界面截图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保存。消费者可以罗列出“超美”造成的损失,包括劳务费、交通费等,一并要求卖家进行赔偿。
另外,由于“超卖”涉及买家数量众多,消费者可就此就行集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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