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军律师

张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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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辽宁-大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缓刑的适用条件,大连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来源:张德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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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军律师,15904114007大连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专业处理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起诉、撤案、减刑、假释等刑事案件事务,尤其擅长代理疑难案件的处理,现执业于辽宁添赢律师事务所,先后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系、大连海事大学法律系。先后为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社会团体等几十家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主要负责大连及东三省的刑事辩护法律事务因为其严谨的工作作风以及对案件全身心的投入,尤其是案件的结果,均得到当事人的认可以及司法系统的高度评价。

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

 缓刑以其灵活的适用条件,广泛的适用范围,在轻罪案件中被大量运用,更由于其监外执行的特性,为广大被告人所追求,同时也是律师们在许多案件中积极追求的目标。以下就缓刑的法律适用作一简单介绍。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执行其刑罚,考验期间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中国刑事辩护网赵荔律师

    二、缓刑的适用范围

    1.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
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
累犯不适用于缓刑。

    三、缓刑的考验期限

    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
  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先期羁押的,不折抵刑期。

四、司法实践中缓刑的适用

1.针对轻罪,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刑罚的犯罪;
    2.
暴力犯罪,比如杀人、重伤、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另外,在涉黑案件中适用缓刑也很谨慎;
    3.
累犯,绝对不适用缓刑;
    4.
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交纳罚金等,都可能成为缓刑考虑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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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德军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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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21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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