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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轻微伤怎么判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1-10 浏览量:0

一、故意伤害罪轻微伤怎么判

  根据《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必须要造成他人人身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的,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如果故意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只是造成了对方轻微伤的话,此时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换言之故意伤害轻微伤不会被判刑。但这并不代表不会受到其他的处罚。

  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的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处以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2.客观要件。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3.主观要件。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故意伤害罪可以减刑吗

  淮安洪磊律师提醒您,故意伤害罪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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