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荣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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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经营必须注册分公司吗
非原创(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4-04-10 浏览量:0
一、异地经营必须注册分公司吗
对于异地经营是否必须注册分公司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不能独立申报债权或申请破产,但仍然需要领取营业执照。
2.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在异地经营,为了合法合规,必须在当地注册分公司。
二、注册分公司的法律依据
注册分公司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公司法》。
1.《公司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分公司的设立程序、地位及其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2.《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也对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的行为进行了限制,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这些人提供借款。
这一规定虽然与分公司设立无直接关联,但体现了《公司法》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权益方面的严谨性。
三、分公司设立需提交文件
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3)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