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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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行政纠纷,刑事案件,征地拆迁

补偿款被冒领的简单追回方法

来源:王春刚律师
发布时间: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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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家庭一般人口多,甚至还有不属于或者已经不属于这个家庭的成员户口登记在一个房屋上。在房屋征收时,经常出现部分家庭成员或者非家庭成员冒领补偿款的情形。

    行政诉讼法针对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交叉的问题提出了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设立了类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制度,“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在他人冒领自己补偿款的情况下,一般要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申请一并解决民事争议。

    如房屋出租给他人,租客以房主的名义冒领拆迁补偿款。这时房主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申请一并解决民事诉讼。一个诉讼解决两个问题,只要一份诉讼费用,既节省成本也节约时间。     还有的当事人在房屋安置补偿中,伪造签名将共有房屋登记到个人名下,如何解决?同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申请一并解决民事诉讼,法院不仅会判决登记无效,还会协助将登记改正以及索取民事赔偿等问题。

    这种简单的诉讼方式,不只是为了诉讼而诉讼,也是本着解决行政争议,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大限度地节约诉讼成本,为行政相对人提供诉讼便利,及时解决纠纷。这种诉讼更加适合行政诉讼中民、行交叉案件的解决,也为我国行政诉讼开拓了一个全新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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