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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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知多少?

来源:王春刚律师
发布时间: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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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知多少?

一、    什么是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指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察等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包括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临时新建的工棚、办公用房和取弃土场、施工便道、采石场、砂石场、堆料场、拌合场、预制场等用地。

二、    什么项目可以申请临时用地?

    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抢险救灾等。

三、    临时用地由谁批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四、    临时用地的期限多长?

一般不超过两年。

五、临时用地的协议由谁签?

临时用地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六、临时用地可以占用基本农田吗?

按照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和要求,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应占用基本农田;对于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确需临时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尽量少占,由有关市、县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七、临时用地期限届满后怎么办?

需要复垦土地。临时占地并不改变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临时用地期限届满之后,要把土地归还给村集体。所以用地单位应当对所占土地进行复垦,回复原貌后交还给集体组织。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八、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怎么办?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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