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裁定抢劫嫌疑人王某某死缓
来源:蒙冠斌律师
发布时间:20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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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某某、王某某因抢劫罪(致人死亡)经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两被告死刑。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阶段,王某某委托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的龙泽岭、黄庭庆、蒙冠斌律师为其辩护。辩护人认为:在抢劫致人死亡中王某某起到的作用次于韦某某,而且具有一般立功表现。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核准裁定对王某某适用死刑缓期两年。本案因一审、二审王某某都是死刑,在死刑复核阶段经过辩护人认真核实案件事实,并提出了被告人可以适用死缓的辩护意见,最终依法维护了被告韦某某的合法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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