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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赁合同该如何解除

来源:王威律师
发布时间: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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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方式是需要及时通知对方,如果造成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租赁合同纠纷期限是三年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该如何解除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是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二、租赁合同纠纷期限是多久

  租赁合同纠纷期限是三年。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权利人自知道权利遭受损害或应当知道权利遭受损害且知道行为人之日起三年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行为人就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办理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的证件是出租人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承租人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或者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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