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顺法律师

康顺法

律师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擅长:

企业和员工为何会反目成仇?

来源:康顺法律师
发布时间:2011-07-06
人浏览
      最近的工作比较忙,很久没有给自己留出时间进行冷静地思考,今天,在这里,就着《劳动周刊》第三期即将出版的日子,和各位读者唠唠最近的一些感触和收获。

     做劳动律师已经有几年了,接触了不少复杂、疑难的案子,自己在业务不断成熟、成长地同时,有一个问题一直在我心里纠结,那就是:企业和员工,二者为什么会从开始的同舟共济,会走到最后的对簿公堂?

     这其中原因可能会很复杂,但归结起来,无外乎两个方面——企业的原因和员工自身的原因。

      企业方面来说呢,由于其在劳动关系中占据着更加主动地位置,因此,在用工时可能会出现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效、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员工工资、随意变更员工岗位和工资、出现事故推卸责任等情况,当员工就这些问题找到企业协商解决的时候,企业又摆出一副“不干你就走人”的架势,迫使劳动者或者忍气吞声继续遭受不公,或者向劳动局提请仲裁来解决问题,甚至到最后不得不在法庭上针锋相对。我们说,企业的职能是经营,企业的目的是盈利,而劳动者正是企业良好经营、利润增长的基石,企业和员工本来就是鱼和水的关系,一些法律风险和矛盾,企业通过加强自身的管理,提高法律意识,完全是可以避免的。诚然,这些是对一些踏踏实实经营的企业来说的,而在这些年的劳动纠纷实践中,有不少的企业,从一开始就是奔着剥削员工去的,不一心一意谋发展,而是想着法地盘剥员工的薪水、福利、保险等等,而这些年的一些实践也让我看到,凡是抱着这样态度的企业,生命力都不会很长,迟早是要被法律所严惩,最终是要被市场经济所淘汰的。

      从员工方面来说,首先,员工在劳动关系中是弱势群体,在企业出现了违法行为之后,只能听之任之,当想要维权的时候,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期限了,就只能打破了牙往嘴里咽了。其次,有时候,员工在发现企业存在违法用工的情况下,首先想到的不是法律,而是以暴力去解决问题,有带着人去单位闹事的,有去领导家里打架的,等等,本来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劳动纠纷,这一闹,可不要紧,双方的矛盾一下子就激化了,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很多困难。

      还有一点,是因为企业和员工对于法律法规的规定缺乏统一的认识,各自都认为自己有理,各说各理,针尖对麦芒,当然就对上了。所以,必要的法律常识还有了解的,尤其是企业HR人员,往往处在与员工纠纷的第一线,也是调解企业与员工矛盾的第一关,HR人员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能够以理服人,当然能够避免纠纷了。

      从更深层次讲,企业和员工对于纠纷的最终结果没有明确的预期,因此,最好在纠纷发生前咨询专业律师。毕业,律师处于劳动纠纷仲裁和诉讼的第一线,对于纠纷结果具有权威性的解释。问题说明白了,理说通了,纠纷自然就少了。

      这回又啰嗦了很多,算是最近的一点感触,与各位读者分享。最后,还是希望通过我们大家的努力,把《劳动周刊》做好,能够为您解决一些工作、生活中的问题,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尽一些微薄之力。

以上内容由康顺法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康顺法律师咨询。
康顺法律师
康顺法律师
帮助过 204人好评:4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805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康顺法
  • 执业律所:天津优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0200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 地  址:
    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