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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来源:李艳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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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撰稿人:王美娇

当发生公民死亡的情形时有两种方式可以对死亡公民的财产进行继承,即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顾名思义就是按照死亡公民的遗嘱对其财产进行继承,而法定继承是指当公民死亡是依照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继承。在现实生活中,有大部分人会采取遗嘱的方式提前对自己死亡后的财产做出处分,但是还有一部分人没有这样的习惯,以及由于意外而去世的人也没有办法做出遗嘱,这时就要由法定继承来发生作用了。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般法定继承的遗产要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处分。在法定继承中还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一、继承的顺序。我国法律对继承人的顺序作出了划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时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在同意顺序的继承人当中,他们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还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的继承权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要注意此处必须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才可以。

二、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例如一个家庭是由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一个儿子组成,在一起车祸中爸爸妈妈和奶奶均死亡,只有爷爷和儿子存活下来;在这时奶奶的财产理论上要由爷爷爸爸继承,但是爸爸也死亡了,则儿子作为爸爸的直系血亲则可以代爸爸的位继承爸爸应继承的奶奶的遗产。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当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时相应的也就没有了代位继承的说法。

三,遗产的分配。对于法定继承的遗产一般会平均分配,但是为了体现平等的原则一般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时可能就不会是平均分配了: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适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仅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另外,对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以上三点则是在发生法定继承时应当注意到的首要问题,这些方面,你注意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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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李艳波
  • 执业律所:河北李景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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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3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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