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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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的诉讼时效

来源:杨海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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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诉讼时效,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权利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限。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即丧失胜诉权。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行使权利,以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了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欠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则比较复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最长是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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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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