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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改商”的房屋遇到拆迁应当如何安置补偿

作者:征地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29 浏览量:0

简要案情:张女士的房屋由于紧邻街道,位置繁华,于是开了个便利店超市。2017年,当地被列入城区改造范围,该房屋面临拆迁,由于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性质还是住宅,拆迁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就是住宅,只能按照住宅的标准进行补偿。张女士认为拆迁办的补偿不合理,决定向律师求助。

法律观点:所谓的“住改商”是指将住宅用作生产经营使用,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手续,且正常进行税务登记和缴纳税款,但是没有对房屋的性质进行变更登记。各地对该类房屋的认定有不同的要求,一是严格按照登记的情况、二是按照实际的使用用途、第三就是按照登记用途及实际用途相结合的原则确定相应的补偿。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有按照国家的规定领取营业执照缴纳税费,应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结合其实际的经营情况,按照非住宅类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合理补偿。

案情分析:像本案中这样住改商的情况,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只要周围邻居对生产经营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且生产经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则住改商就是合法的。

按照法律的规定,店铺的经营者有实际的合法经营,缴纳税费,就根据其经营情况,纳税情况等进行合理补偿。由于住宅和非住宅性质的房屋补偿的差别较大,往往容易产生纠纷,在此律师提醒大家住宅用房用作商业用房时最好办理变更登记,这样在征收中就不会遇到按照住宅用房补偿的风险,如果住宅用房已经用于商业经营,经营者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营业执照、纳税记录、完税证明等,以此来证明房屋的实际的商业用途。对补偿结果有异议的及时向法律专业人士求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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