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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翻建房屋,没有经过审批许可也不一定属于违建
作者:征地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23 浏览量:0
简要案情:李先生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建设的,由于当时条件所限建设质量较差,现在已经过于老旧,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坍塌,无法保证基本的生活。李先生一家遂决定将原来的房屋推倒后重建。2018年,房屋刚刚建设完成,李先生就收到了政府部门的通知,认为房屋属于未经许可建设的违建房屋。李先生一下慌了神,决定向律师求助。
法律观点:对于宅基地上原有房屋的翻建房屋,应当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相应政府部门应先选择采取责令限期补办规划手续等改正措施后,再针对相应改正的情况酌情作出决定,直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必然将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造成过度损害,属于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
案情分析:宅基地上房屋确实过于老旧,无法保障基本生活。这种情况下进行的翻建行为,即使是没有获得建设审批,政府部门也不应该简单的认定为违法建筑或做出责令强制拆除、限期拆除的决定。实际上,由于许多农村地区对于建房行为的管理宽松,房屋普遍存在未经过审批即进行建设的情况,因此行政机关对房屋进行违法建筑认定是应当综合考虑当地的地区管理现状。同时律师提醒,如果自家房屋要进行翻建,记得办理建设审批,如果已经建设完毕,应当及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