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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登记的房屋也应该进行合理补偿

作者:征地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09 浏览量:0

简要案情:孙先生的房屋没有依法进行产权登记,2014年,孙先生所在的小区面临拆迁,拆迁方工作人员告知孙先生由于房屋未经登记,法律上讲就不属于孙先生的房屋,政府依法不予补偿,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时没有登记的房屋是不是就真的没有补偿呢?

法律观点:我国的房屋不动产所有权依靠登记生效。法律规定政府部门应当要在征收决定做出之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案情分析: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未经登记的房屋不是必然因为没有登记而不予补偿的理由。为了充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在政府调查认定后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赔偿补偿。在调查后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着重考察土地使用情况和规划建设许可情况。另外,不要看到拆迁即将到来,就加紧私搭乱建,想方设法增加建筑面积。拆迁方以房屋未登记为由不予补偿的,不要惊慌,要注意搜集拆迁方未进行调查、认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房屋为合法建筑,对相关规定不清楚时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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