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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在前买方可以撤销后手买卖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4-12-30 浏览量:0

房屋买卖中,常常会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一般来说,前后两个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卖方先向哪方交房,该方则可以基于占有取得房屋产权。而无法取得房屋的一方则可以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追究卖方的法律责任。

    如果出现买卖双方恶意串通的情形,那么不适用卖方先向谁交房房屋归谁的规定。如果后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明知道房屋买卖问题存在纠纷还接受卖方的交付,那么前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后面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方向自己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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