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福州律师 > 征地拆迁律师主页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买方逾期付购房款卖方收款后不得再以此解除合同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4-01-19 浏览量:0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购房款。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里面会约定买方逾期付款达多少日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从实践中来看,如果买方逾期支付购房款达到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时间条件,那么卖方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如果买方逾期支付购房款天数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天数而后买方付款卖方又收款的话,那么卖方则失去就该逾期支付购房款问题解除合同的权利。

当然,以上所说的是就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多少天解除合同的问题。买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并且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卖方仍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征地拆迁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福建权诉律师事务所

185-5991-6434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