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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使用权纠纷不属于政府处理范畴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3-05-30 浏览量:31

自留地使用权纠纷问题常常发生在村民之间以及村民与村委会之间。这种纠纷有因为上一代人的自留地继承下来,下一代人之间因为继承份额等问题发生纠纷;有的是村委会将自留地发包给一方,另一方不服;还有的对自留地的界址发生争议。

    从实践中来看,若对自留地的界址发生纠纷应当先经过政府行政处理。对政府的行政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而对于自留地中因继承引起的使用权纠纷,以及发包、承包等等纠纷,这些都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应该通过仲裁或向法院诉讼来解决,不属于政府的行政处理范畴。如果不属于政府处理范畴而政府越权处理了,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政府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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