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福州律师 > 征地拆迁律师主页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房管部门不受理房产过户登记可以起诉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3-04-22 浏览量:0

去办理房产交易时,如果材料齐全,那么房管部门自然会受理。但是,有的时候去办理过户的人会和房管部门工作人员产生争议。去办理过户的人认为自己材料齐全了,但是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则认为还需要补充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如果房管部门要求补充的材料,去办理过户的人容易做到,那么可以按要求去做;反之,如果办不到,而房管部门的要求又属于不合理,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了。

征地拆迁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福建权诉律师事务所

185-5991-6434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