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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换证、补证变更权利人的可以起诉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3-04-16 浏览量:16
房产证遗失补办新证或者旧证换新证时,房管部门有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人或者产权状况进行重新登记。例如,原来登记为一个产权人,现在变为三个产权人;又或者现在房屋的登记面积范围等与原来的登记不一样。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房产证遗失补办新证或者旧证换新证的情况,如果没有在实质上改变原来的登记,那么是不可以起诉房管部门的,但是如果改变了原来的登记对原来的权利人造成了侵害,则是可以起诉房管部门的。例如,福州地区,大约在2002年的时候,旧的房产证换成了新的房产证,旧房产证有登记“私有面积”而新的房产证没有这一项登记。虽然新旧证的登记方式不同,但是房产证内容本质上是一样的,因此这种情况不可以起诉房管部门登记错误;反过来说,如果换证时登记错误了,例如,原来旧房产证私有面积登记为120平方米,按正常情况计算后新证的建筑面积应该登记为110平方米,但是房管部门错误登记成97平方米,那么这种行为则是可以起诉房管部门的。
最后,需要说明一点的是,上面讲的可以起诉或不可以起诉房管部门都是针对换证这个行政行为本身进行讨论。如果是房管部门颁发房产证本身违法,那么都是可以起诉的而不论是换证还是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