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永律师

张利永

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洛阳

擅长:

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成本费用

来源:张利永律师
发布时间:2009-05-12
人浏览
某公司李经理问:我公司是一家发展势头不错的生产型企业,一直打算通过上市融资的渠道扩大企业规模,申请在香港创业板上市有哪些成本费用?

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张利永律师答:企业首次申请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①专业机构、专业人士收取的费用。如保荐人费用、公司法律顾问费用、保荐人法律顾问费用、申报会计师费用、物业估值费用、公关服务顾问费用;②申报材料等方面的印刷费用。如招股章程、申请表格、股票及其它印刷费;③证交所收取的费用。如股票过户登记处费用、收款银行费用、首次上市费、交易征费、交易费等;④股票发行的市场推广费用。如路演等费用。 

除上述第③项费用是固定的外,上述所有其它费用均可由首次上市申请人与有关专业服务单位协商,不过收费多少会受到市场因素和有关专业服务单位的竞争地位的影响。

据对已上市公司上市平均成本费用的调查表明上市总成本约占上市总融资额的15%。上市融资额越大,上市成本费用所占比例越低。创业板首次上市费(证交所收取)如下:将上市的股本证券的货币值不超过1亿港元的,收取10万港元;不超过10亿港元的,收取15万港元;超过100亿港元的,收取20万港元。

与祖国大陆相比,在香港申请上市的平均成本费用略高1-2个百分点。
以上内容由张利永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利永律师咨询。
张利永律师
张利永律师
帮助过 0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河南洛阳 南昌路2号 中侨地产大厦8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利永
  • 执业律所: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602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河南-洛阳
  • 地  址:
    河南洛阳 南昌路2号 中侨地产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