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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项目融资中的商业风险

来源:张利永律师
发布时间:200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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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马经理问:我公司拟与香港一公司(通过该公司驻大陆代表处)签订项目融资协议书,由该香港公司向我公司借款1亿元用于我公司以BOT方式承建的工程。该协议以我公司向其交付20万元融资手续费为生效条件,该项融资我公司有风险吗?



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张利永律师答:项目融资是以所承建的项目作为抵押,向外借款,并以该项目未来的收益作为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目前项目融资是我国对外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

为规避项目融资中存在的商业风险,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在项目融资中,是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对外融资,而不应是以你公司的名义,因此你公司应首先设立项目公司,并以所设立的项目公司与融资方签订融资协议;②该项目应符合我国关于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我国限制、禁止的项目对外融资是得不到我国政府批准的;③在签订协议前,应对融资方的资信予以调查,特别是对那些号称面向国内企业提供融资的外国公司、香港公司等,应对其在国内融资的业绩予以考察;④在签订协议前,应做好咨询工作,以确保该项目融资符合我国相关的外债管理政策;⑤警惕以融资、投资为名,以国内公司不能提供其要求的条件为由,将违约责任归责为国内公司为手段,骗取融资手续费、评估费、担保费等费用的骗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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