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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县)2014年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来源:潘志刚律师
发布时间:201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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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4年度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76号文件


一、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32658

二、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年)21850元

三、农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05元

四、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155元

五、职工平均工资 51120元

六、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每年)65368元

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年)69954元

八、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年)

1、农林牧渔业59144元;

2、采矿业80675元;

3、制造业62956元;

4、电力、燃气、水的生产供应业114382元;

5、建筑业56369元;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5285元;

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8947元;

8、批发和零售业58157元;

9、住宿和餐饮业36844元;

10、金融业153846元;

11、房地产业68425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6474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6432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7604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28559元;

16、教育81474元;

17、卫生、社会工作92878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1705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4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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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县中昌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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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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