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济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济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原告诉称

1、确认原告有权就其工程价款46947027.2元以被告发包的,原告施工完成的友谊钢材市场一期工程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济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案情简介

20101116日,BA签订施工合同一份,约定AB承建XX工程,工程地点为XX经济开发区XX北路、XX路西,工程范围包括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合同暂估价为叁亿元。约定合同价款依据国家、XX省及XX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计价办法和造价信息,采用工程清单的计价方式,并按最终审定的工程总价(不含甲供材、甲方独立发包项目、甲乙双方共同定价材料、设备)下浮13%的可调价格方式确定。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1、待承包人完成地下室顶板结构之日起15日内,由发包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含甲供材);2、地上主体工程施工期间,每个月按实际完成工程(含甲供材)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3、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且承包方无条件于2个月内将竣工备案的全部资料交给发包人后,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的80%(含甲供材);4、该项目审计结束后满一年,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的95%(含甲供材);5、发包人留取工程价款的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后一个月内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的98%(不计利息),其余2%待本工程项目的建筑保修期(5年)届满后,按合同执行情况将质量保证金的余额无息支付给承包人;6、甲方独立发包工程的项目总承包管理费的支付:在项目审计结束后1个月内支付,其他分包单位的项目总承包管理费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自行结算。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连续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质量保修书约定“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后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付款时间、工程进度等进行了部分调整。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济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法院观点

201353日,A就本案所涉工程诉至XX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1、确认A单方解除施工合同成立;2B立即支付工程款6986.25万元及返还保证金300万元;3B支付损失补偿费42万元及进度款利息损失36.98万元;4B支付剩余工程款的利息损失(自20121128日起,以6986.25万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5、本案诉讼费用由B承担。XX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14731日判决如下:“一、BA20101116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于20121126日解除;二、B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A支付工程款39993662.18元及利息(自20131127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三、B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A支付进度款利息141796.52元;四、B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A支付损失补偿费42万元;五、B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A返还保证金300万元;六、驳回A的其他诉讼请求。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济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法院认为,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本案所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B拖欠进度款构成违约而解除,进而导致相应工程无法正常竣工,工程款数额亦处于不确定状态。2014731日,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本案所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并判令BA支付工程款39993662.18元等。故自上述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A有权在判决确定的工程价款范围内主张对其所施工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故A有权在工程款39993662.18元范围内对其承建的B坐落于XX经济开发区XX北路、XX路西的XX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范围内优先受偿。关于质保金部分,该部分工程款尚未全部到期,A也未在本案中主张结算,故A主张中对该部分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本院不予支持。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济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法律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二百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济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裁判结果:

一、A就工程款39993662.18元可在其承建的B坐落于XX经济开发区XX北路、XX路西的XX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范围内优先受偿;二、驳回A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