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贩卖11公斤毒品被执行死刑
来源:夏天风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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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岁的武汉女子刘素英,因,昨被依法执行死刑。
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前年,刘素英邀约陈某为她贩卖毒品。她出资租赁江汉区一套民宅,提供给陈某居住。刘素英将买来的毒品,藏匿在她租住的两处房屋内。
2010年7月8日,刘素英打电话给陈某说,由她派人给陈某送毒品,并收回陈某先期贩毒所得的赃款。第二天下午3点左右,刘素英在汉阳住所里,将2包毒品藏在黑色挎包内,让陆某将毒品转交陈某。下午4点左右,警方在陈某居住处,将陆某、陈某当场抓获,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2430.58克、贩毒赃款13万元。另外,警方还发现陈某单独贩卖的毒品氯胺酮1040.94克。
当日,警方抓获刘素英,从其租住的两处房屋内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8599.24克。经法院认定,刘素英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11029.82克,约11公斤。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刘素英伙同他人非法购买、销售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刘素英出资购买毒品,是毒品所有者,指使他人参与贩卖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刘素英贩卖甲基苯丙胺11029.82克,数量特别巨大,社会危害大,罪行极其严重。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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