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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与借款型诈骗罪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10-25 浏览量:0

在实践当中,民间借贷与“借款型”诈骗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很难区分,以下整理帮助大家更好的区分:

一、 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

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是刑事犯罪,如果被判刑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一般的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存在刑事责任的问题,因此在实践当中,应如何判断就甚为重要,以下几点供参考:

(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则具有归还的意思,即使后续不能及时归还,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己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等;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二、 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两者维权途径有所区别。

遇到借贷诈骗权利人需要去公安局报警,涉嫌刑事犯罪,属于刑事案件,一旦构成犯罪,犯罪嫌疑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涉案的款项可以追赃,退赔。而一般的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案件,遇到拒绝还款等情形,通过协商等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时,需要权利人收集证据准备好诉讼方案去法院诉讼解决。当然维权途径很多,如何合法合理,更高效率的维权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结合案情确定具体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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