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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开设赌场罪?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22-10-17 浏览量:0

 

1、什么是开设赌场罪?

答: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赌场的行为,即开设以行为人为中心,在其支配下供他人赌博的场所的行为。实践中包括实际经营赌场的行为和网络开设赌场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03条之规定,开设赌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答:开设赌场罪是行为犯,不管有没有危害后果的发生,都构成犯罪。开设赌场不仅仅表现为实际经营赌场的行为,还包括为赌场提供帮助的行为,例如保管赌资、发牌、望风等等都有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同时司法解释已经将网上赌博纳入了赌博犯罪的打击范围,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都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具体立案标准及情节严重的情形可以参考《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两高一部《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3、开设赌场罪可以判处缓刑甚至不予起诉吗?

答:符合条件的,是可以的,具体是否有可行性,根据具体案情来争取、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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