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新安律师

邓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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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东莞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什么叫要约?要约成立有哪些条件?

来源:邓新安律师
发布时间:200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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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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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63号鸿福广场A座21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邓新安
  • 执业律所: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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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63号鸿福广场A座21楼